很多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会被物业或开发商收取
装修押金,装修押金收取合理吗?天津市房管局物业办表示,物业和业主应按照协议达成协议。
        住在滨海汉沽区的一位业主质疑装修押金:我们办理入住手续时,按物业规定缴纳了2000元的装修押金。如果我们不付款,我们就不办理入住手续。这种费用合理吗?
        据了解,装修押金是物业管理公司在装修时收取的装修押金。业主装修后,经物业公司检查合格后,应在一定时间内退还给业主。国家对如何支付费用、退还和扣除没有相关规定。完全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
        对于这个问题,天津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来看,装修押金并不明确,但《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提到,具体费用由物业和业主双方约定。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用户
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业主、物业用户、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垃圾的清理处置及相关费用。
        在此提醒业主,业主与物业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明确规定装修押金的收取金额和返还时间。物业未按协议及时返还的,业主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